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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苏企业单位发工资,就一定是个税扣缴义务人吗?

  • 作者:姑苏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:2022-07-15

这个问题可能会计人都会答错!

问:我单位发放工资,单位一定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吗?

答:不一定!

取决于谁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,具有决定权的一方就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。

一:

甲公司有22名职工,甲公司根据每个职工的出勤情况和业绩按月计算支付工资薪金,并依法申报个税。

甲公司对工资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,因此甲公司就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。

二:

甲公司是建筑总包方,按要求代发分包方乙公司的农民工工资,具体发放对象和工资金额均是由乙公司来决定并计算,然后提交给建筑总包方甲公司代发工资。

分包方乙公司对工资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,因此乙公司就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。

提醒:

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、应收而不收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,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、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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